香港投资移居
香港投资移居条件
1. 中国籍但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
2. 递交申请时,已年满18岁
3. 在递交申请前两年,申请人一直拥有至少1000万港币的净资产
4. 在规定期限内投资1000万港币至政府允许的资产类别
5. 在香港及其他居住地无不良记录
6. 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
香港投资移居时间
约8至10个月
办理香港投资移居大致流程
1. 签定协议
2. 提供办理第三国家所需文件
3. 第三国家文件连同所需公证书,资产证明等文件提交给香港政府进行申请
4. 取得香港政府 “原则上批准” ,由香港政府签发的3个月入境许可签证(往来香港用)
5. 在香港投资1000万港币至政府允许的资产类别,并将有关投资文件递交给香港政府审批
6. 香港政府 “正式批准”, 由香港政府签发有效期24个月入境许可签证,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(临时)
7. 七年后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(永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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